"好声音"选手侵权 原唱者禁其再唱"我的歌声里"
2012年08月06日 14:21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李代沫
在《中国好声音》的舞台上李代沫以一首《我的歌声里》的翻唱,让大家记住了这位铁汉的“柔情”。日前,《我的歌声里》原创者曲婉婷所属的环球唱片公司向李代沫发出律师函,直指对方在未经原创者本人或唱片公司授权下,于歌曲MV和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等节目和场合中使用该歌曲属于侵权行为,希望李代沫立即停止对《我的歌声里》词曲的使用。
李代沫本人表示目前不便对事件作回应。针对节目组涉及歌曲侵权的说法,《中国好声音》节目组宣传总监陆伟首先强调,电视台每年会向音著协打包支付一笔词曲著作版权使用费,“节目使用过的歌曲,我们会在音著协那登记报备,一年结束后会一次性支付费用,用于电视播出。”陆伟表示,考虑到歌曲将来会涉及到无线下载、彩铃业务,节目组还特地与北京环球、香港环球接洽有关购买翻唱版权的问题。由于与环球在歌曲版权价格上未谈拢,所以尚处于商议中,“《中国好声音》里所有的歌曲,我们都有跟各个唱片公司洽谈购买版权的事,只是有的歌曲版权很快就买好了,有些还在洽谈中。”对于律师函中曾提及的MV,陆伟称节目组并没有帮选手拍摄MV。针对节目组的回应,记者随后也尝试联系环球唱片方面,但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进一步的回复。
曲婉婷在微博上回应:“我也有翻唱的时候。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有人投资拍MV、拍电影,但不和歌的创作者沟通一下,也不管她喜欢不喜欢与其作品有关联,拿来歌就用,完全无尊重版权意识。”
【编辑: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