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告百度胜诉 不在意赔多少认定对方侵权很满意
2012年09月18日 10:31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参与互动(0)
韩寒(资料图)
“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昨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令百度公司侵权成立,需赔偿包括韩寒在内的3名作家经济损失共计14万5千元,但原告关闭百度文库的请求被驳回。
此次宣判涉及了韩寒、好寻和韩爱莲3位作家的14部作品。其中韩寒诉百度侵权的案件在7月10日的开庭中经过了4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对百度文库有无侵权、是否需要担责、赔偿金额等焦点问题争执不下,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法院一审做出判决,法院认定百度侵犯韩寒的三部作品的著作权,赔偿韩寒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5800元。
法院认为,百度公司作为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客观上为网络用户的行为提供了可行性和便利条件,但是百度在应当知道涉案作品被侵权后,消极等待权利人提供正版作品,未能确保百度的反盗版系统正常运行,也没有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文档的传播,因此法院认为百度方面存在主观过错。
由此,法院判令百度公司赔偿3位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4万5千元,但原告要求百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公开进行道歉、关闭百度文库等主张,均被法院驳回。
在宣判之后,韩寒代理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案件的一审结果在他们的预期范围内。他们对于这个索赔数额到底能赔偿多少并不是特别在意,但是认定百度构成侵权这一点,已经达到了他们的预期。
百度方面对是否会选择上诉尚未回应。记者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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