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发律师函斥董洁声明诽谤 要求公开账务
潘粤明(资料图片)
中新网10月21日电 潘粤明21日下午发出个人声明,并委托律师向本网发出律师函,对董洁工作室发出的声明进行逐一反驳。
律师函
2012年10月20日,署名为“董洁工作室团队”的特定人士,主动向多家新闻媒体发布所谓声明(下称“声明”),捏造事实,公然诽谤、侮辱潘粤明先生,大量网站及网友跟贴或转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经潘粤明先生授权,本所律师特发表如下严正声明:
一、“声明”中以第二人称“你”特指潘粤明先生,捏造虚假的事实,对潘粤明先生进行诽谤,严重破坏了潘粤明先生的名誉。
1、“声明”中称:“这短短的两天,我们一直陪董洁在沉默着,眼看着你挑出了几位先生,说出了几番指责,搬出了本不属于她的国庆饭局以及眼下你落寞的照片。”还称:“我们知道你找记者跟了她一个月,却毫无收获。”
实际上,潘粤明先生并未做任何虚构事实或进行其他任何不当的行为,也未对董洁女士进行任何指责。“声明”中的说法,属于极其不负责任的臆想及故意捏造。
2、“声明”中称:“身为男人,你怎么就不能勇敢的告诉大家,你们的分开是因为你的嗜赌成性、粗暴无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想我们会为你的坦白继续沉默。也会为你的勇敢,继续考虑帮你承担你的欠债。你还记得你多少次在她最需要你的时候,却迫不及待前往澳门时说的话吗?”实际上,潘粤明先生一直将家庭及孩子放置于人生第一位,长期超负荷辛勤的工作,为家庭生活创造基础,并未有所谓“嗜赌成性”、“粗暴无理”或对外“欠债”等行为。潘先生2012年仅去澳门一次,根本不可能存在“多少次”“迫不及待前往澳门”的情况。
“声明”中所称“代为归还欠款”等,更是凭空捏造。潘粤明先生将会要求经纪人及董洁女士出具全部账户明细及所谓欠款及还款证明,予以证实。
“声明”中的种种不实说法,其目的在于故意对潘粤明先生进行肆意的诽谤,引起公众产生误解,从而使潘粤明先生的公众形象及社会评价大大的降低。
3、声明中,还存在多处对潘粤明先生进行人格指责等言语,比如称“你,却教会了我们敢恨”,“让更多不相干的人,成为你谋取私利的陪绑”等等。该等谩骂性言语,是极其不恰当的和具有侮辱性的,客观上构成了对于潘粤明先生的人格贬低和侮辱。
二、“声明”发布者利用新闻媒体肆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潘粤明先生进行诽谤和侮辱,引起公众产生误解,使潘粤明先生的公众形象及社会评价大大的降低,严重侵犯了潘粤明先生的名誉权,造成潘粤明先生的巨大精神压力及心理创伤,“声明”发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潘粤明先生将委托本所律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声明”发布者的法律责任。本所将及时公布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以正视听。
三、潘粤明先生与董洁女士个人情感问题,为家庭内部私人事务,潘粤明先生将会认真、负责、稳妥地予以处理。请广大媒体及网友对当事人予以充分理解及尊重。
特此声明。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饶宏斌 律师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