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陷“无证经营”风波
中新网长春2月26日电 (崔颜锋 孙誉航)几日前,有长春媒体报道称“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涉嫌在无《消防安全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状态下进行演出。事实究竟如何?25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本山传媒(长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玲辉。
2012年11月,投资超亿元的“刘老根大舞台”旗舰店在长春开业,做为该品牌连锁剧场中规模最大、硬件条件最好的剧场,从开业之初就引来各方关注。开业之后,当地黄牛党开始疯狂炒票,普通的80元票最低要价150元,即使如此还是一票难求,可见该家旗舰店营业的火爆。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接读者举报后,该媒体记者曾向具有属地管辖权的长春市南关区文体局求证此事,但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以文体局相关领导都在开会为由,并没有向记者作出明确解释,回答一直含糊其辞。
面对媒体的质疑,25日下午,本山传媒(长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玲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同样是闪烁其词,未能给出明确答复。
有记者询问旗舰店是否属于“无证”经营,刘玲辉称:“我们的手续都是齐备的,并不存在无证行为”。但记者要求其出示相关营业证件的时候,刘玲辉一开始称证件被会计锁在“柜内”,如今会计不在无法取出。随后出去拨打电话,大约十几分钟回来后,又称如果想看证件,需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看。
当天下午,在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刘老根大舞台”旗舰店的《消防安全许可证》是在公开营业三个月后办理的,他们按照程序是在今年2月初为该店办理了《消防安全许可证》。
这意味着,“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自2012年11月开业以来,有大约三个月的时间是没有《消防安全许可证》的。那么,在无消防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公开营业呢?对此,消防部门并未予以直接回答。
而根据消防部门的说法,很显然,“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至少在营业最初的三个月里,是没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申办营业性演出场所,应当先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7项材料,其中包括消防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演出场所产权证明等。
按照当地媒体此前的报道,长春市南关区文体局在接受采访时只说他们曾经给“刘老根大舞台”旗舰店下发过法律文书,但是否颁发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问题却并没有明确说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