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刘老根大舞台被指无证经营 网友质疑炒作
总经理刘玲辉
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外景
去年11月中旬,位于长春市东岭南街的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隆重开业。近日,这家备受瞩目的剧场因是否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再次受到媒体关注。昨日,本报记者来到这家剧场采访,依旧没能看到《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刘老根大舞台被指“无证”
进剧场看二人转,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看的是热闹,关注的是演员表演,少有人知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究竟是个啥,至于演出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恐怕知道的人就更少了。这次,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因为同城一家平面媒体就该剧场是否有演出许可证进行了大篇幅报道,网络的转载和市民的口耳传播令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一时间深陷“无证门”,成了广大受众热议的话题。
“这么大的剧场不会吧?”“开业的时候来了好多名人,本山大叔都来了,怎么会手续不全呢?”“这事是真是假?是不是有人在恶意炒作呀?”……
总经理“绕弯”回答问题
昨日下午,包括新华社等10多家媒体的记者云集到这家剧场,大家来此求证的问题与先前那家平面媒体报道中提到的问题近乎一致。按常理,相关负责人只要拿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记者们求证的问题自然有了答案,但事实上,让诸多媒体记者们纠结的是,在该剧场会议室“被”漫长地等待。不是没人接待,而是这位接待媒体记者的负责人始终处于对实质问题“绕着弯”地回答。这位负责人介绍称,她叫刘玲辉,是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的总经理,她的出现一眼就被媒体同行们认出曾出演过赵本山的栏目剧。
开门见山,媒体记者问题简单,就是想看看该剧场的相关手续,其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审批手续、还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不好意思,我们手续都有,全在财务那呢,不过现在财务不在。”刘经理的回答让记者们十分不解,于是有记者明示,“像工商营业执照,商家理应放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这东西咋能放在财务那保存呢?”刘经理解释,她是在正月初六刚接管这边工作的,之前这里的工作是有公司沈阳那边人打理的,她走出会议室说要打电话问一下。等了好一会,刘经理回来了,这次她依旧坚称,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手续完备,包括相关的消防手续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但这些证件只能给行政执法部门看,并强调这是公司的规定。
采访中,这位刘经理语暴惊人,她说,公司相关证件之所以不能随便乱挂,是因为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装修比较特别……另外,她还说,剧场的相关证件不能随便给别人看。其间,这位刘经理甚至给媒体记者“支招”,如果想看这些手续可以到相关部门看,比如消防单位。
据说消防手续年前刚通过
既然这位刘经理一竿子把媒体记者抛出的问题支到了相关部门,记者们也特意去了长春市消防支队,一工作人员介绍,据说,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在年前刚刚拿到消防审批手续,之前开业的时候消防部门曾下发过整改通知。媒体记者们要求看一下相关书面手续,但直到昨晚记者们离去也没能在消防部门看到书面的消防审批手续。至于前期有媒体报道中求证的那份《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相关部门更是避而不答。
根据长春市政府公布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申办办理说明,整个办理所需费用为人民币90元,价格并不高,但取得演出许可证并不是申请和交费的简单问题,而必须先取得一些其他证件、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申办营业性演出场所,应当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7项材料,其中包括消防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演出场所产权证明等。
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是去年11月中旬开业的,而据消防人员介绍,这份让多家媒体记者们尚没见到的消防审批手续是在今年年前刚刚办理下来的,如此说来,按照百姓常说的“消防手续前置”程序办理,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剧场之前是拿不到《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在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记者 王海涛 报道/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