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放弃上诉 将与前妻庭外和解
2013年02月27日 08:1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李阳上诉又“反悔”,双方庭外和解。
《李阳离了赔前妻1200万》后续
本月初,李阳和前妻Kim的离婚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法院认定李阳需要向前妻赔付1200万元。不过,当时李阳的代理律师时子越表示要继续上诉。前日,时子越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并称双方将采取庭外和解。
根据此前朝阳区法院的判决,李阳和Kim离婚后,三个女儿由Kim抚养,李阳需按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的标准向三个女儿支付抚养费,直至她们年满18周岁。
2月18日是判决上诉期的最后一日,李阳提交给法院的诉状中称对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精神赔偿等判决均不服,更反诉Kim有家暴行为,拒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并要求法院改判三个女儿由其抚养,Kim无需支付抚养费;请求法院驳回Kim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请求法院撤销支付Kim1200万元的财产折价款的判决,改为分割共同财产。
而到了2月24日,即李阳上诉费交纳期限的最后一天,时子越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交了一份李阳签名的撤回上诉的申请。申请中表示撤回上诉的原因是双方庭外和解。同时,律师还将尚未交费的票据原件退还给了法官。主审法官表示,法院对此将按未提出上诉处理。
华西都市报记者侯婷婷
【编辑:蒲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