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部分被告上诉获法院受理
9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当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图为宣判结束后梦鸽面无表情走出海淀法院,乘车离开。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中新网10月11日电 今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证实已立案受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部分被告提出上诉一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表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经对一审法院移送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进行审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今天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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