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承德市侨联消息,3月28日,河北承德市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职工退休后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规定的14名归侨将领到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
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06年7月1日以后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龄满30年的归侨男职工、工龄满25年的归侨女职工,予以发放退休生活补贴。企业归侨退休职工工龄符合上述年限,或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予以发放退休生活补贴。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每人每月发放退休生活补贴100元,但其基本退休费与计发基本退休费得基本工资差额不足100元的,按实际差额发放;从企业退休的,每人每月发放退休生活补贴100元,但已经退休,退休时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发退休费,且计发比例为100%的,不发放生活补贴。
承德市侨联、侨办积极按照要求,联合做好全市归侨退休后发放生活补贴的摸底工作。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执行问题及时向省侨办咨询,以便做好对归侨的政策解释说明工作。考虑到退休归侨都年事已高,有的还长期在外地子女家中居住,承德市侨联、侨办主动承担起为符合条件的归侨填写审批表,统一到人力社会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办理审批的工作,使得发放生活补贴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不落一人地把党和政府对老归侨的关心温暖送到。(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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