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4月2日电 (吴厚才)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侨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强调侨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应当由归侨、侨眷担任。
长期以来,福建省各级侨联组织动员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以民族振兴为己任,为侨乡发展尽职责,投身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了突出贡献。当前,随着世情、国情、省情、侨情的发展变化,对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统筹考虑有归侨侨眷身份和非归侨侨眷身份侨联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和使用。侨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应当由归侨、侨眷担任,候选人名单须征求上一级侨联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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