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浙江省侨联消息,针对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回国接受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强,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会同区侨办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台胞子女回鄞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并结合鄞州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在鄞州区购有自有住房的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其子女视作住房所在地学区内学生,享受我(鄞州)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2、无自有住房的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其子女就读,可向暂住地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在学校学额许可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其子女;如学校学额已满,可向暂住地教辅室提出就读申请,由教辅室安排到暂住地附近学校免费就读。
3、回来读书的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可在实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义务段学校就近免费入学。
文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在招生工作中加以落实,确保鄞州区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回鄞州区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顺利完成。(周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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