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综合报道,中国各省针对老归侨的补助标准目前各不相同,近期,多个省市普遍提高了辖内困难老归侨的生活补贴标准,维护侨益举措向前再迈一步。
2010年,江西省侨联界别集体提案《关于扩大我省老年归侨生活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的建议》,得到该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其后该省侨联与省外办、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发文,将辖内老年归侨补助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00元,资金由省财政专款解决。
2011年1月起,福建对散居贫困归难侨,不分城镇和农村,都参照困难台胞补助标准,在已享受城乡低保制度之外,另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截至去年9月,福建共有散居社会归难侨46817人,其中属于贫困归难侨的有5636人,这些散居归难侨大多生活在偏远或欠发达地区,普遍年岁高、文化水平低、社会关系简单,特别是其中的部分孤寡老人,处境相当困难。
2011年3月,鉴于目前惠州大部分老归侨生活困难,广东省惠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林惠纯表示,市政协拟向市政府提出建议,为全市60周岁以上归侨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
2011年4月,浙江省侨办、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调整浙江省困难归侨生活补贴标准。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0-15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00-300元。
通知称,近年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物价上涨较快,困难归侨生活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原有补贴已难以适应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侨界困难群体的关爱, 认真落实“适当照顾”的侨务政策,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全省困难归侨生活补贴的标准。
2011年5月6日,济南市宣布早期归侨企业退休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有望提高。此前,济南市侨办曾与市财政局协商,对全市140名生活困难的早期归侨企业退休职工每月给予150元的补贴。随着物价上涨,政府能否参照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的做法,拟将早期归侨企业退休职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提升至260元。
另据了解,其他省市对早期归侨生活困难补贴工作也不同程度开展。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同,早期归侨的数量不同,省、市、区级发放渠道不同,各地发放的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南京、长沙、郑州、苏州、青岛等城市生活困难的老归侨、退休归侨的生活补贴标准在100-200元不等,有的正在积极争取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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