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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正华:用一生写就的爱国华侨史诗(二十)

2011年10月25日 13: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郑州10月25日电(记者 李朝栋 通讯员 陈琪瑛)文革中,陈正华老人还还赶上了下乡插队。1969年的8月,在“文化大革命”进入第二年之际,他同河南省财校干部老孙等14人,下放到许昌尚集公社吕桥大队插队,在农村参加生产劳动。

  他们按照自由结合,自由选点的要求,组成一个小组,吃住在一起,由生产队分配农活。大家推选他为组长,负责小组管理和与公社取得联系。与此同时,在他们小组附近插队的还有河南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四个小组,共38人。

  他们除参加生产劳动外,小组还规定每星期劳动五天,星期六学习、开会一天,星期日休息。

  他被许昌县评为学习《毛泽东选集》的积极分子,获得奖状和奖品。他们小组住在农村民房里,那里既没有电灯,也没有自来水,要自备油灯和挑水吃。平时只能听收音机,报纸也只有隔天的《河南日报》。

  为了解“文化大革命”的消息,小组经常有人回郑州探亲,顺便带回一些过期的报纸和“文化大革命”的传单,尽管传单是马路消息,但大家都有兴趣看。在生活艰苦的条件下,小组有位老张,对伙食和行政管理有丰富的经验,由他负责管理经济、做饭和采购。在当时有限的粮票和伙食费的条件下,他尽职尽责,把小组的伙食调剂得较好,如经常包菜包子、蒸花卷、拉面、吃豆子饭等,再配以各种青菜、粉条、肉类、酱菜等,大家感到满意。

  干部下乡插队期间,在归桥、侨眷中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关于归侨、侨眷下乡插队问题,当时,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曾明文指示,大意是说:凡是从海外回来的归侨,一般不下放农村劳动,即使有人要下去劳动,也应下放到附近城市的城关去,当时河南许多归侨被下放到农村。二是林彪事件发生后,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少数干部包括有所谓“海外关系”的归侨、侨眷没有参加传达,使他们感到很伤心。他很荣幸,以党员和组长的身份听了两次传达。(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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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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