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侨办制定《困难归侨生活补助暂行规定》
2012年03月20日 15: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3月20日电 据南京市侨办消息,为贯彻国务院侨办、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做好南京市困难归侨的帮扶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侨界困难群体的关爱,近日,南京市侨办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困难归侨生活补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界定了享受补助的困难归侨的范围,针对不同的困难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助标准。补助形式分为定期补助、临时性补助和节庆慰问3种。根据《规定》,纳入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归侨和低保边缘的归侨,将享受定期补助,分别为每月400元和每月200元,本人或配偶、子女为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归侨家庭将享受每月100元的定期补助,对于因遭遇重大疾病、突发生灾害变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归侨给予临时性补助。除此之外,南京市侨办还将利用节庆慰问对困难归侨家庭给予每户600元的补助。(钱一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