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三措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中新网南平7月31日电(陈淑婧)近日,由福建南平市外侨办原明主任主持,南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侨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南平市纪委刘鲁众副书记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南平市外侨办通报了2012年上半年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情况,并广泛征求各联席单位意见建议。1-6月份,南平市党政干部出国60人次,同比上升3.4%;赴港澳83人次,下降13.54%。用汇限额同比下降12.9%;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出国境”支出90多万元。制止和压缩党政干部出访8批23人次,为地方财政节约经费60余万元。未发生公款出国(境)旅游和违反外事纪律情况。
上半年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主要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由南平市纪委牵头,市外侨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并由南平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文(南委办〔2012〕48号)。从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原则,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等几个方面加强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
二是深化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制定了《南平市2012年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方案》,本着“分类指导、优化结构、确保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对出访人数、规模、费用、公务安排等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和用汇额度双控制,落实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三是建立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对全市范围内因公出国(境)工作进行有效监管,巩固南平市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