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依法护侨扶侨 让归侨侨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日至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提出,省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沟通配合,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解难题,务求实效办实事,努力让归侨侨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为期6天的检查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率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和各州市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深入元江、砚山、红河、河口等县,了解侨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及散居归侨扶持情况。检查组深入归侨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听取相关部门汇报,与归侨侨眷代表座谈,就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认为,从检查的情况看,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高度重视,整改落实措施可行有效,在贯彻执行中央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推动侨法及其实施办法全面施行、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针对我(云南)省发展不平衡,侨场持续发展任务艰巨、散居归侨侨眷扶持难度大、依法护侨面临新情况,检查组提出,省政府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学习力度,依法抓好侨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以护侨扶侨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要树立“大侨务”观念,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加大引资引智工作,整合资源,服务对外开放,服务桥头堡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刀林荫说,侨务工作在国内,影响在国外。希望各级各相关部门吃透侨法及相关法规精神,积极探索新时期侨务工作新举措,把归侨侨眷最急、最盼、最难的问题列入计划,排出分步解决的时间表,高效务实为归侨侨眷解难题办实事,真正做到护侨扶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