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 实现属地管理
中新网南宁7月29日电 广西侨办消息,广西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以来,广西华侨农林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按照“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目标,深入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体制融入了地方。广西全区22个华侨农林场已全部下放所在地实现属地管理,并推进深化改革,其中已有17个华侨农林场设立华侨管理区或经济开发区,2个纳入周边乡镇管理,1个设立瑶族乡。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更名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
——管理融入了社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至2012年12月,华侨农林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4.45万人(含离退休职工),占应保人数的97%;有12.32万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占应保人数的97.7%。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农林场农业生产人员纳入农村扶贫救济补助范围。
——经济融入了市场。2012年华侨农林场经济增长保持较高水平,产业开始向高附加值、集约化、规模化发展。2012年,全区华侨农林场实现社会总产值257.5亿元,农场生产总值(农场GDP)89.11亿元;年人均纯收入7953元,归难侨年人均纯收入7784元,比全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高出1945元和1776元。
——政策已全面惠及。各项农机、农业生产用油补贴等已覆盖华侨农林场;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华侨农林场土地治理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给予择优扶持。渠黎等4个华侨农林场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列入自治区2013年计划,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2000多万元。
——产业正制定规划。自治区层面确定了武鸣、来宾、丽光、渠黎、十万山等5个华侨农林场作为产业规划示范,按“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游则游”的原则,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目前5个场的产业规划已接近完成。
——危房按计划改造。华侨农林场的归难侨危旧房改造已于2010年完成,共完成改造13492户。17459户非侨危旧房改造纳入了全区“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在2015年前完成改造。2012年已下达危旧房改造计划9626户,至2013年6月,已开工3494户,竣工1628户。2008年以来共下达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36027万元,其中中央下拨21616万元,自治区补助14411万元。
另外,广西各地华侨农场道路纳入了“十二五”广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并逐年安排建设;饮水问题得到解决,至2012年底,共投入1.6亿元,解决12.3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占华侨农林场常住人口的97%,华侨农林场安全饮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供电已实现同价,华侨农林场的供电已全部纳入广西农村电网改造范围并已全部完成了改造,华侨农林场职工用电实现了与当地农村同网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