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民署:或处罚逸园 不批准延长格力犬领回期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日前,澳门逸园赛狗会提出在凼仔北安一土地设立格力犬领养中心,并向澳门民政总署申请延长60日领回格力犬,但工务局到7月30日仍未收到有关选址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请。民政总署管委会主席戴祖义表示,若31日逸园所提出的方案不具可行性,有可能不批准延长领回期,并处罚逸园。
据报道,逸园狗会在日前离场后,格力犬的安置问题仍未解决。该公司本应于7月31日前领回狗场的533只格力犬,否则按遗弃论处,罚款按只计(每只2万至10万元澳门币)。逸园方面于27日联同澳门爱护动物协会举行记者会,高调宣布最新计划,称拟租用北安前地218号E地段,以设立格力犬国际领养中心,以此向民署申请延期60日领回犬只。
然而,上述土地为工业用途,工务局30日下午表示,没有响应有关土地承批人是否需要申请更改土地或建筑用途,又或是否需要就原建筑的设施改善工程提交申请。工务局仅称,现时还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申请。
北安土地属性不知是否可行,但民署27日晚便已发新闻稿称,初步认同方案具可行性。戴祖义30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就该地能否用作格力犬领养中心,逸园需要向工务部门争取,民署没有条件解读,仅从“动保法”角度作出考虑,初步认为有关方案可行。认为逸园提出方案并非没有诚意,但诚意来得太迟。
他指出,30日已收到逸园的承诺书,31日是该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及执行进度的最后限期,若届时仍未获批改变土地用途,即代表方案不具备可行性,民署有可能不批准延长60日领回期。
对此,逸园赛狗公司执行董事梁安琪仅表示,将所有方案与动保团体及大家一同探讨,令格力犬有最好的安老环境,逸园狗会对此全力支持,负担所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