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民政总署同意逸园领回格力犬日期延长7天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民政总署在24日到安置格力犬场所巡查及检视,但仍有部分设施因受台风影响未能及时完成,以符合相关权限部门技术意见,因此应逸园要求,民署同意逸园领回格力犬的日期延长7天,至10月6日。
据报道,就逸园早前提出在路环一块农用地安置所有格力犬的方案,民署经评估分析后,认为有关地点的面积较大,能集中照顾及管理,对保护动物有利。按照逸园提供的数据,有关土地的使用已获业主同意,且获土地工务运输局不持反对意见的前提下,因此民署早前接受逸园安置格力犬的方案,并延长领回期多60天至9月29日,并要求需在领回前进行检视。
日前逸园通知有关场所的设施配置已完成,民署在24日到场按《动物保护法》检视现场设施及环境情况。但受台风影响,部分设施未能按相关权限部门意见及时完成,考虑逸园表示可于本周内完成,且有关设施有助降低格力犬迁入后对周边造成的影响,因此应逸园要求,民署同意逸园领回格力犬的日期延长7天,即在10月6日前领回。
民署强调逸园作为饲主,有义务及责任妥善安置格力犬,尤其必须依法为犬只提供适当的饲养条件及作出合适的管理,有关责任不应由社会承担,更不应以公共土地资源去解决私人问题。
特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将按法律所赋予的权限及职责进行监管及执法,民署作为《动物保护法》的执行部门,将持续监察逸园作为犬只饲主应尽的责任,并将严格按《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执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