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日本保密法埋下隐患 给政权肆意判断机会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当天正式生效。日本《朝日新闻》当天刊发社论,指出无法特定的“特定秘密”,将给行政机关留下肆意判断的余地。监视行政机关的判断本身就很难。所以这次实施生效存在一定的危险。
众议院解散前,首相安倍晋三在电视节目中说了这样一番话:“《特定秘密保护法》是针对间谍、恐怖分子以及特务等的法律。所以跟国民基本上没什么关系。如果发生报道受到约束的情况,我愿意引咎辞职。”
文章称,尽管安倍这样想,但不能说该法与国民毫无关系。
比如为寻求政府内部信息的报道机关,以及市民运动等相关人士就有可能成为该法的针对对象。如果该法被滥用,可能就会牵制与当时政权意愿不符的媒体和团体。
文章指出,问题的重点并不是安倍是否辞职,而是防止各政权滥用该法的措施及其实际效果。但在现行法律中,还谈不上此类措施已得到了保证。不顾多数国民的担忧和反对,强制施行该法的安倍政权,其实就是想说“请相信政权”这句话。
但国民不能含糊接受这样的说法。政府内部虽然设置了新的监视功能,但其权利并不大。众参两院的“情报监视审查会”尚未成立,就算成立后要求政府提交秘密,政府也可拒绝。
秘密指定期间最长达60年,并且存在特例。这样一来,即使有什么无法得知的秘密,也有可能成为半永久性的非公开秘密。
文章分析,行政信息本是国民所有,应认为是“原则上公开”,但保证其地位的《情报公开法》和《公文书管理法》的修正现今被无视、搁置。
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必须保守的秘密,但这是以不断的检证以及在将来公开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制度上的保证,就没有防止滥用的实际作用。
在民主党政权下召开、关于检讨秘密保全法制的专家会议中有这么一段:“一旦出现运用错误,不能说没有国民的重要权利利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所以,担忧尚未被消除。
就在2013年,安倍政权凭借议席数量上的优势强行成立《特定秘密保护法》。然后,使其在今年众议院大选期间生效。文章认为,舆论毁誉参半的现在,该法应再度接受国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