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自杀索赔案东电弃上诉 将向遗属道歉
资料图:机器人拍摄的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的反应堆安全壳内景象图片。
中新网7月9日电 据日本媒体报道,有关因福岛核事故疏散转移而自杀的福岛县浪江町无业居民五十崎喜一(当时67岁)的遗属向东电索赔一案,福岛地方法院上月下达判决,勒令东电赔偿27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38万元)。东电9日表示不打算上诉,并将于13日登门向遗属道歉。
报道称,东电福岛核事故赔偿咨询室室长近藤通隆就放弃上诉的理由表示:“判决内容合理,我们认为没有必要恶意拉长诉讼。”遗属方面也已决定放弃上诉,认定核事故与自杀存在因果关系、勒令东电赔偿的第二起判决正式确定。
报道指出,当天遗属等前往东电公司总部,希望东电登门道歉并放弃上诉。听到东电放弃上诉的打算后,死者妻子荣子(66岁)表示:“(东电)能直接道歉是一大进步,我想丈夫泉下有知死也瞑目了。”
据悉,福岛地方法院上月30日一审宣判,称“核事故中遭遇的残酷经历导致死者抑郁,最终走上自杀之路”,认定核事故与死者自杀存在因果关系。此外死者生前患有糖尿病,考虑到疾病带来的影响等因素,判决指出“核事故对自杀的诱因占到六成。”
【编辑:葛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