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短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何适应当代中国?
(东西问)短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何适应当代中国?
中新社北京10月14日电 题: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何适应当代中国?
中新社记者 安英昭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
全过程人民民主,传承自中华文明“民本”政治的传统,兼具对西方民主思想的借鉴,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适应当代中国国情的需求,堪称新型政治文明形态。
历史地看,“民本”思想是中华文明数千年来的核心政治理念。
从《尚书·五子之歌》记载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到孟子名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从朱熹主张“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到王阳明提出“亲民之学不明,而天下无善治矣”,“民本”思想是中国历朝历代执政者治国理政的主轴,重民、爱民、裕民、从民、亲民和信民成为中华文明的最高执政伦理。
这一理念传承发展至今,体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也体现在脱贫攻坚时承诺“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正如法国著名经济学家米歇尔·阿列塔所言,“中国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就是民主。”
比较地看,中国借鉴西式民主却不照搬,强调全过程而非流于形式。
一般认为,“民主”一词源于希腊语demokratia,其中demos意为“人民”、kratia意为“统治”,可见西方世界“民主”的原意为“人民的统治”或引申为“主权在民”。
遗憾的是,这一理念并未在西方社会的政治实践中真正实现。两千多年前,雅典全体公民的直接民主投票处死了伟大的苏格拉底;二战以来,个别西方国家强势推进西式民主,不仅未能在非西方国家开出民主之“花”,反而结下诸多恶果。
民主不是哪个国家的专利,而是各国人民的权利。与西方部分人的民主不同,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等各个社会阶层的绝大多数人的民主,从根本上杜绝了“少数人控制多数人”的现象。
现实地看,全过程人民民主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
中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一切”和“各种”二词即体现出权力“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全过程”属性。
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其设计充分考虑到中国复杂的国情。
分析人士认为,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框架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不仅形成了完整的持续的民主链条,把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和要求落到了实处,亦创造出新型政治文明形态,更为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作出了重要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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