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武器出口世界第二 去年与86国签有军贸合同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中国国防科技信息网报道,俄罗斯军事技术出口不仅受西方制裁制约,也受国防工业内部问题影响。目前俄联邦委员会再次审议这一问题。
亚洲认可俄罗斯
虽然正遭受美国及其盟友的制裁,但俄罗斯在世界武器装备出口中依然位居第二位。印度仍是俄军品最大采购国,占到总出口额的28%,其他依次为伊拉克占11%、越南占7%、委内瑞拉占6%。
2014年俄罗斯成功扩展了合作国家的范围,同86个国家签有军贸合同,向62个国家或地区交付装备。俄还与中断合作已久的尼日利亚、纳米比亚和卢旺达恢复合作,同时计划同非洲其他国家签订合约。
在俄军品出口种类中,航空装备占比最高,达到44%,而陆军装备占到26%、空天防御装备占到15%、海军装备占到12%、其他装备占到3%。
俄向亚洲国家出口军品占到总出口额的60%,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和缅甸都是合作国家。同非洲国家合作占到总出口额的33%,其中同阿尔及利亚和埃及合同额最高。南美国家中,委内瑞拉、巴西、秘鲁和阿根廷是俄武备最大采购者。两个美洲大陆武备采购占俄出口总额的5%,欧洲占1%。
在俄保障出口军品的举措中,最主要的是加重一体化企业和公司履约责任、强化国防工业组织协调能力。
去年局势复杂,首先俄遭受制裁,同乌克兰军工企业合作中断,导致零部件等配套产品短缺。制裁还影响到国外采购方同俄军工企业的结算问题,导致付款拖期。2014年尽管在没有资金保障和保险的情况下,俄军工企业还是做出了成绩,保持生产和交付产品。
俄军事技术合作最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售后保障,满足产品全寿期内的备件供应。但是这一方面偏离预期。比如,在拉丁美洲、欧洲和非洲俄制装备的技术维护和维修通常选择第三世界国家进行,这些企业会提出较好价格和期限,但是质量往往不符合标准。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专业人士积极构建现代化、灵活的售后保障体系。目前俄在拉丁美洲、非洲大陆、东南亚和欧洲将要建立联合技术中心,以进行武器装备的维修、改装、维护和废物处理。
克里米亚参与军品出口
俄已有具体方案如何在制裁环境下保护军工企业。国家会拿出预算填补损失,目前已经在商业中进行试验。制裁对俄军工企业产品影响的最终统计没有出来,但没有国家援助很难顺利度过。2014年克里米亚加入俄罗斯,存在其军工企业同俄国防工业相结合的问题,俄方需助其快速融入到俄体系中来。
事实才能证明谁是同盟者
2003年在基尼什奥夫通过了由八国专家制定的军事技术合作计划,但是乌克兰和格鲁吉亚总统责怪自己的国防部加入该项计划。那时多边合作还考虑成语国和共同利益,但事实证明,这是不现实的。俄罗斯逐渐明白自主化的必要性,目前已经完全认清。事实上只有白俄罗斯是俄罗斯的合作伙伴,是最可靠的盟友。哈萨克斯坦也为集安组织利益出力。俄罗斯同白俄罗斯及哈萨克斯坦建立了统一防空防御系统。
阿塞拜疆没有加入集安组织,俄同其合作将严格参照商业原则;根据集体安全条约亚美尼亚享有特惠;同格鲁吉亚关系复杂,但是尚有军事技术交往;土库曼斯丹同俄军事技术合作只针对双边关系;在同吉尔吉斯合作中,简化军品交付的立法提案权起到良好作用;根据集安条约塔吉克斯坦也享有特惠权,但因国家贫困基本没有享用。总体来说俄罗斯拿出很多优惠政策,为了不失去合作伙伴。
俄罗斯国防工业同乌克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该国变成了俄罗斯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对手。需要注意的是,进口替代不仅涉及到乌克兰,也包括其他有合作的国家。
法律对武器贸易的影响
目前需立法解决以下迫切问题。首先应该授予管理机构一些军品对外贸易权限,俄罗斯技术国家集团已经从军事技术合作的视角成立了一些股份公司,包括“航空设备”、“机械制造技术”、“施瓦布”、“高精密联合体”、“雷达电子”和“联合仪器制造集团”。俄罗斯希望,近期内相关法律可以颁布,这将提高俄罗斯军品在全寿期内的售后服务质量。当前国外采购方普遍的不满将不会再有。
目前俄罗斯正准备一个重要协议,可以在国外制裁中保护“卡拉什尼克”联合企业和图拉设计局,这将推动俄罗斯民用装备和辅助装备发展。
应立法约束国外采购军用飞机从俄境内移交问题,为此要认真研究临时登记或者飞机注册制导,这可能会引起航空法的修订。目前俄出售到国外的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只是借助运输机交给国外订货方,即使是较短的距离。俄罗斯被迫要采购运输机进行移交,造成巨大浪费。
卖方需要保障
1992~2014年间俄联合飞机制造集团共向国外订货者交付800多架各型飞机,平均每年35架,主要有米格-29、苏-30、雅克-130和伊尔-76及它们的改装型。所有飞机都经过俄罗斯国防出口公司,该公司掌握航空装备终端产品的对外贸易权利。俄联合飞机制造集团下属的"伊尔库特"、"苏霍伊"、"伊柳金"企业具有零部件的出口权,为航空装备提供售后保障。
近三年俄罗斯出口了90架固定翼飞机。2015~2020年联合飞机制造集团打算同俄罗斯国防出口公司及联邦军事技术合作局联合加强苏-30MK2、苏-30MKM、苏-35、米格-35、雅克-130、伊尔-76MD-90A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当然,最主要是推进新型飞机的发展,包括苏-35、米格-35和第五代歼击机。
在军事技术合作方面需遵守现有的标准法,充分履行联邦军事技术合作局制定的法律文件。
俄正提议制定国家支持措施,包括简化贷款国家担保程序,以及对国防采办补助资金的利率补助。
为了保障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出口合同银行担保变更要合理列入在政府间合约中,国家参股的企业和机构应有这样的权限。同时要简化知识产权的使用程序。
要考虑国防部可售飞机以及退役后列入出口清单中的武器装备出口问题,联合飞机制造集团正进行方案研究,评估飞机的技术性能和改装价值,并把相应建议提交国防部
关于军用飞机租赁协议在不同法律条款中要进行较大修订,国际上已有相关经验。 (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