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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去年汽车投诉130件(2)

2011年03月15日 15:5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投诉特点1:

  产品质量问题成“重灾区”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陈朝辉表示,在深圳去年的汽车投诉中,超过40%的消费者投诉反映了汽车质量问题,其中包括涉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如发动机抖动、刹车系统异常、波箱及发动机缸体等关键部件氧化腐蚀严重,车辆出现自燃,车内有害气体超标等。

  这一特征与全国汽车投诉总体状况相同。专家认为,部分汽车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心,导致部分缺陷产品流入市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引起重视。这既要依靠企业的自律,也要依靠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投诉特点2:

  合同违约问题严重

  陈朝辉称,汽车投诉中,超过30%的投诉量来自汽车合同违约问题。消费者反映,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合同违约包括经销商隐瞒或者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关于车辆的真实情况;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车辆、办理上牌、交付险种等手续;擅自提高车价、增加收费项目等。

  仅产品质量和合同违约投诉,就占了去年深圳汽车总投诉量的70%以上。汽车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但不惜在合同上违约,并因此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折射出部分企业缺乏企业诚信,消费者应该具有积极的维权意识。

  投诉特点3:

  汽车售后问题日益突出

  汽车售后维修服务的投诉近年来日益突出。据统计,这方面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维修技术差、返修现象严重、收费不合理等。

  在汽车消费日趋成熟的深圳,汽车销售所带来的利润正在逐年下降,售后服务所产生的利润在结构上得到提升,因而,很多主流汽车企业在未来规划上越来越重视售后服务,但后市场的规范程度目前有待完善,部分保养维修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对维修员工的上岗培训不足,加上设备落后等,导致售后投诉大幅攀升。专家建议,消费者应该选择正规的、口碑良好的维修店进行保养维修。

  投诉特点4:

  汽车投诉

  技术界定难

  汽车属于复杂的高科技产品,当发生争执时,由于该领域专业性太强,导致争议双方的责权难以界定也是去年深圳汽车投诉的几大特点之一。

  陈朝辉向记者介绍,消费者和维修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汽车行业一直存在,当投诉发生时,车辆进行了哪些维修项目及其必要性、使用哪种零配件及零配件价格等,汽车商家占据了很大程度的话语权,消费者难以辨别和求证,而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还不成熟。这种情况也包含了新车使用不久就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退换难的情况。

  如今,希望“汽车三包”的相关法规尽早出台再次成了业界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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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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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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