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还贷的钱不及“过路费”的1/10
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收费公路旁最常见的标语,起初也被国人充分理解。但几十年过去了,现实的情况往往是收费站一旦建立就收费不止,从收费站“超期服役”,到收费站“收费不还贷”,公路收费似乎成了“无底洞”。
“公路收费到底有多大比例用于还贷?贷款何时还清?公路养护成本几何?……由于没有建立信息公布机制,公众对此基本不知情。信息不公开,就谈不上监督;没有监督,公路收费就成了一个摸不透的‘黑洞’。”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说。
近期被央视曝光的广州市花都区的四角围收费站和龙口收费站,无视国家关于收费公路最高30年的收费期限,明目张胆地宣称自己要收费50年。其实,这远算不上最离谱的违规,几年前,有人做过统计,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原因很简单:还贷!
“到处都是收费站,每天都在不停地收钱,为什么就还不清贷款?”这个疑惑从老王当上司机那天就萌发了,纠结至今仍没找到答案。
中国有着世界上最长的收费公路,中国人承受着世界上最沉重的公路运输费用,这些钱到底都用在哪里?2008年审计署的二号公告也许能给我们一点提示,当时对全国18个省市19万公里中的8.68万公里收费公路进行了审计,结果发现有58亿元遭闲置或被挪用,根本没有用于公路再建设或偿还贷款,17.9亿元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和对外投资,用来还贷的钱不及收到的过路费的1/10,远远低于有关办法规定的70%的比例。此外,大量依托收费公路产生的服务设施收入、广告收入等不纳入统一核算,转至账外,或是成立内部职工参控股的经济实体经营管理。仅2003至2005年,就有6.1亿元被转到账外或经济实体,其中0.83亿元用于发放奖金、福利等。
审计同时发现,有些公路收益已超过投资的10倍以上。根据交通部资料,自1984年国家允许公路项目融资到2000年,期间公路项目融资超过6700亿,按照10倍收益计算,仅公路收费一项就能切掉社会6至7万亿的财富。
那么,为什么高速公路管理如此不透明?为什么诸多地方纷纷集体置国家法规于不顾?
“首先,地方交通部门在公路建设及管理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一项交通建设工程从立项论证到竣工验收及日后管理,几乎都由交通厅独家负责或牵头。”秦海林认为,这种政企不分的弊端,使得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相关项目中既是行政长官,又是企业领导;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权力一家独揽且无监督、制衡机制,那怎么会去主动公开信息呢?
不过,最关键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也许还是在于目前公路建设中央财政投入过少,业内专家指出,目前中央财政投入只占各地交通基础建设费用的15%左右,八成以上都靠地方集资和引进外资,“这一来导致中国路权模糊;二来造成中央对此没有足够的发言权,你让地方自己花钱修路,但不让人收钱,这也说不过去啊!”在侯汉平看来,这也是相关部门虽然三令五申要破解乱象,却始终未拿出决心重拳整治,甚至有意无意地默许和纵容地方的原因所在。
“我们相信相关部门也是很想解决中国公路运输成本过高的问题,但有时候,他们的表态又确实让我们很困惑!”因为业务的关系,李扬近年来对部委动态一直高度关注。
在1月19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交通运输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国外很多收费公路可以收90年甚至100年。”蔡玉贺说。
“如果以1984年中国初行收费公路政策算起,到目前已经27年,越来越多的收费公路达到或接近停止收费的年限,此时抛出延长年限一说,业内难免议论纷纷。”李扬说。
3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言人何建中表示,未来“非收费公路”将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96%以上,免费公路将成为中国公路的主体。
听起来很美,可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期间,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高速公路为7.4万公里。由此可见,高速公路仅占公路总里程的1.86%。去掉为数不多的收费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如果未来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的话,这是否意味着,按4%的收费公路比例来测算,未来高速公路的收费里程不是减少而是要大幅增加?
“说实话,这些信息让人很困惑,我们不知道国家到底是怎么想的,业内竞争本来就够激烈了,这两年更是在拼价格,如果公路运输还一直这么贵的话,许多公司肯定支撑不了太久。”老王无奈地说。
李扬则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公司最近正在考虑转型,“目前还是以汽车运输为主业,但未来准备往类金融领域发展,没办法,公司得赚钱啊,这也是形势所迫!”
可考虑采用全国统一路费征收的政策
世行建议,为满足公路建设需求,有必要将高收益地区的通行费收入重新分配到低收益地区。
“公路,顾名思义,是完整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并且从法律层面来看,纳税人已经缴纳了相关税款,理应由政府无偿提供或只收取少量费用。其实,在当初决定实行收费政策的初期,我国也是坚持要以‘非收费为主,适当收费’。不过在实践过程中,这个初衷被完全打破。”侯汉平认为,收费公路政策和市场化运作的公路投资管理体制确实极大地改变了我国交通供给严重短缺的局面,但同时,也使我国宏观经济系统的运行付出了较大的代价。作为市场化运作的必然产物,林立的公路收费站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硬约束。
在专家看来,解决方案其实很简单,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在发展初期,因政府财力有限,收费公路政策因此出现;但现在国家发展日新月异,财政收入高速增长,有能力进一步减少集资兴建公路的比例,直至取消,这样才能减少我国交通的运行成本,防止对公共利益的损害。”据秦海林介绍,美国早在1956年就通过了《联邦资助公路法案》,确立州际高速公路投资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按照9:1的比例出资,不让逐利性资金介入。
“加大中央财政投入也有利于国家从全局角度平衡东部和西部、高收益公路与亏损公路之间的利益分配。”秦海林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国家主干公路及发达地区高速公路常年车流不息的同时,还是有不少地方的高速公路使用效率偏低。
世行2007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有13个省的高速公路存在亏损,每年需要大约10亿美元的额外收入用来补助其公路投资。世行因此建议,为满足公路建设需求,有必要将高收益地区的通行费收入重新分配到低收益地区。在中西部交通量不足地区公路网络扩建的融资上,我国政府可以考虑采用全国统一路费征收的政策。“但前提是必须要加大中央财政投入!”秦海林强调。
在操作细节上,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建议从两方面着手,其一,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能姑息养奸,用法律来进行威慑。另外,还可以对现有收费公路系统进行整改,尽量剔除其中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因素,从而还路于民。其二,对于收费公路的新增规模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增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在总量上尽量提升非收费公路的比例,这样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少收费公路出现问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