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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需监管但应谢绝管制(2)

2011年05月24日 10:53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谈到行政部门的规范与监管,行政部门马上就想到对这一行业进行管制。像郑州市、区两级政府曾经设立“馒头办”,对卖馒头的商户收取费用,弄得民怨沸腾。我认为对“代驾”行业的监管绝对不能演变成为管制,进而搞权力寻租。


  规范与监管首先意味着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要承认“代驾”这一新兴行业,在工商登记上准许代驾公司进行登记,给他们一个正式的名分,并协调这一行业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治。监管还意味着是行业准入备案而不是批准,对“代驾公司”虽然要设立准入标准和资质,但是政府部门不能行使行政批准权力,选择性地让一部分公司准入,而是只审核“代驾公司”是否符合资质,对于符合条件的只需备案即可。监管更意味着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收费,政府部门要时时检查“代驾公司”,对不符合标准的公司要求整改或者淘汰,但不能借监管的权力进行收费,给这一行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笔者迫切希望有关部门能高度重视“代驾”行业,及时规范和进行监管,但是,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管时,应谢绝管制与收费。 (江西赣州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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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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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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