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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盼汽车“三包”立法别再“难产”(2)

2011年10月27日 16:0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车主:

  充满期待 不再是“忽悠”

  由于汽车“三包”历经多年流产,众多车主希望这次不要再是一场“忽悠”。而本报早在9月1日推出的百万车城策划报道《庞大车主群 维权很艰难》的报道,也充分体现当前车主弱势地位。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0年汽车行业投诉多达14093件,同比上升51.1%。对比2006年的7761件,几近翻番。同时,有关新车质量的投诉越来越多,6个月以内新车用户的投诉比例竟然占到投诉总量的60%以上。但消费者却“退车无门”。

  消费者认为,“三包”的出台虽然在大方向上呈现规定,但“三包”仍延续7年前的规定,明显感觉滞后。以保修期为例,两年和4万公里整车,明显低于国际标准。此外,对于那些部件属于易损件,易损件享有的保修时间等,也没有明晰,这也给车企提供了很多漏洞。

  业界:无权威第三方 执行难度大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九条,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问题发生争议的,销售商、修理商、制造商可以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或者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但最关键的“三包”有效期内如何评定、由谁评定车辆的故障,则没有明确规定。

  有厂家负责人认为,汽车产品实行“三包”,对汽车生产厂商的要求非常高,而对于直面消费者的经销商来说,操作、执行起来仍有相当大的难度。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日前也表示,汽车实施“三包”目前条件尚未成熟,规定过于简单,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纠纷的判定处理程序,没有一个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能对故障进行评估,应该分步实施,待各项条件基本成熟后再全面推进。

  车市分析人士张景添表示,当前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并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对汽车质量问题的鉴定,无法提供权威的车辆故障进行鉴定和评估,这将导致各种纠纷难以解决。记者从佛山12315了解到,在此前处理的车辆投诉案例中,不少也因为质量争议而无法调解,最终只能调解终止。消费者要维权,仍需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文/记者王鹏、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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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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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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