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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市“以租代售”北京判“死刑”

2011年10月28日 11:3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限购令下的“首堵”北京,一边愁买,一边愁卖。眼看着摇号中签率随着股市大盘一路走低,北京车市传来一声叹息。

  一边是急寻出路,一边是开拓市场,很快,品牌4S店与租车企业一拍即合,你出新车,我出牌号,以租代购,只等买家上门。2011年上半年,奔驰、奥迪、现代等北京经销商都与租赁公司合作展开了此项业务,一时间,“以租代售”遍布京城车市。

  在缺乏认知、没有配套的市场环境下,北京领跑、全国跟进的“以租代售”业务,究竟是镜花水月,还是大有可为?一声“紧急叫停”,让北京“三方租售”好梦惊醒。

  变相“以租代售”被叫停

  日前,北京某4S店提供车、神州租车提供牌号的“以租代售”被紧急叫停。据称,对于急于购车又没有摇中指标的客户来说,可以在4S店先付清全部车款,车牌由神州租车提供。如果一年内没摇上号,车牌可免费使用,第二年开始,每月支付1000元车牌费用,直到摇号成功完成过户。由于车主是在没有购车资质的情况下提前购车,只能将车辆先登记在租车公司名下。另外,4S店还会与“以租代售”的车主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出现交通违法、重大交通事故后的责任由购车人自行承担。

  有别于“传统以租代售”,这种“4S店出车、租车公司出牌照、消费者出钱”的合作方式不久就受到各界质疑。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批给租车公司的牌照限租车公司使用,不得转让。租车公司在许可范围内,可以开展长租、短租等租车业务,但都要求车辆和牌照同时出租,不允许车和牌分离,否则就有违规的嫌疑。

  北京某租车公司知情人告诉记者,这种“三方合作”的“以租代售”模式,对于消费者而言存在很大风险:万一没有摇到号,车辆就迟迟不能过户,如果在车辆归属问题上产生纠纷,消费者很难维权。此外,由于租车公司的牌照是运营牌照,10年期满后将自动作废,“权宜之策”绝非“长久之计”。

  据了解,在北京摇号政策出台之前,有的汽车租赁企业囤积了千余辆汽车,其中不少汽车被转卖到外地市场,由此出现了空余的北京汽车牌照。在摇号购车的背景下,租车公司便将这些空出的牌照出租,既迎合了市场需求,也利用了闲置资源。在车牌资源紧缺的市场环境下,租车公司将用于服务社会的牌照变相出租,政府“限购令”处境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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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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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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