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市场“含苞未放”
北京紧急叫停的“擦边球”,擦出了国人重新认识汽车“以租代售”的火花。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经销商提供的“以租代售”,早已在懵懂的中国市场中开始孕育、萌发。
作为“以租代售”的主战场,各租车企业开始在北京叫阵。
在国运租车丰台店,一台凯越1.6LX—AT2011款新车,市场净车价约为104900元,如果按照“以租代售”的形式,签订购车合同后,先付7000元的首付款,以租用三年为例,每月付租金2400元,(如若租用一年,则每月付租金5000元;租用两年,则每月付租金2990元),期满后,再支付尾付款10000元,便可将车过户。这些费用中不包括车辆购置税、年度保险费(第三者险保额不低于20万)、验车上牌、车船税、基本保养费用等;过户费由客户自行承担;首付款须一次性付清。
相对于分期付款买车,“以租代售”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前者的首付至少要达到全部购车款的30%,上述车型就要支付3万余元。“以租代售”的形式不仅利于消费者资金的周转,而且还可以在租用期间定夺是否真正需要购买该款车型,此外,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消费者对车况也就有了清楚的了解,比再购买二手车要放心得多。
汽车租赁业人士介绍,目前国内租车企业的“以租代售”主要有两种模式,其一是先租用三年(一年或两年亦可)交付租金,三年后根据车况补足差价,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其二是与汽车租赁企业签订购买合同,每年的租金用作购车款,直至租金将车款付完,车辆方可过户。在这两种以租代售模式中,车辆的保险费、养护费一般由租车企业承担。
限于“摇号购车”,北京的“以租代售”模式也有所限制:一种为消费者先将相中的车辆租回,等到摇到号码可以上牌了,就将租赁合同改为购买合同,将车买下;另一种是向租车公司以融资的形式购买新车,每月只需缴纳千余元的租金,待摇到号之后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尽管国外的“以租代售”市场早已风生水起,作为世界第二的汽车消费大国,中国市场可谓“含苞未放”。在全国已经展开“以租代售”业务的地市,或者因为业务量非常小,或者因为没有稳定的客源,不少企业已经止步。
“以租代售”等待时机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销售应该是一个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最大的特征是应该要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如果转移不了车辆所有权,‘以租代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受法律保护。”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吴一丁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将承担很大的风险。
瑞卡租车公关经理蔡丹称,瑞卡目前还在集中精力做短租业务,对“以租代售”没有涉足,在这方面公司暂时也没有规划。
“‘以租代售’对租车企业的相关流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待市场时机成熟,一嗨会适时推出此项业务,但不是现在。”上海一嗨租车公关负责人邵巍告诉记者,目前租车市场正处于做蛋糕的阶段,一嗨现有的车辆还不能满足租赁需求,所以暂未考虑“以租代售”的业务。
“‘以租代售’需要的不仅仅是市场,还需要相关扶持政策以及配套措施。举个简单的例子,国外租车业有很多与之配套的保险,但是中国还没有。”邵巍说。
有鉴于此,目前国内的租车企业正在与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接洽险种事宜,以期尽快出现与租车业发展阶段相配套的更多险种。
而市场的另一端,中国消费者也有着自己的国情。东风雪铁龙富通总经理汪忠红表示:“‘以租代售’确实比较难推广,国内的消费者也不太容易接受。”
在差强人意的现状前,租车企业对于“以租代售”业务的前景仍然充满希冀。很多人相信,虽然形小而青涩,一旦遇到雨露和时机,掩映在绿叶枝头的“以租代售”便可迅速发育成熟。
要“迷途而知返”,“以租代售”需要的是社会多方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