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超载的“作用”仅次于超速和酒驾。王敬波提出,条例应写入对校车超载行为的罚则,并且要从重处罚。另外,“校车违反交通法规,交警可在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待该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处罚司机”本来是一条保障孩子准时上学的人性化措施。但遇到超载,如果要当场“消除”,还得考虑超载学生怎么按时到校的问题。
对于校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的规定,王敬波说,这就是爱开快车的司机的“紧箍咒”。车速不高的话,即便急刹车,也不会对乘车学生的安全造成影响。(记者 汪丹 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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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10元校车”缘何中止
昨天,记者获得证实:朝阳区“10元校车试点”已搁置。为校车立法,朝阳区“10元校车试点”经验或许可为其提供借鉴。
今年5月,朝阳区在全市率先开通由政府进行补贴的试点校车,承运企业也由政府组织招标产生。按照每名学生每天10元至15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后,学生每天只需要花10元钱就能乘坐校车,十分划算。然而,新学年开学,政府对校车的补贴却没有了。
“光由政府职能部门来运作校车,难度实在太大了!”有业内人士道出实情。
首先,政府对校车的补贴是个庞大的数字,这笔资金究竟应该从哪儿出,目前尚无定论。据调查显示,朝阳区共有10万余名中小学生,其中,有坐校车需求的约在3万至5万人。按照每名学生每天10元至15元的补助标准,一年下来,政府对于校车的补贴资金达数千万元。
其次,校车的开通不是一个职能部门就能承担得起的。此次由政府补贴的校车,主要由朝阳区教委牵头开通,从安装校车站牌的那一天起,相关人员就不得不和各部门打起交道。比如,需要到城管部门备案等。
第三,由于这些运营车辆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专用校车,所以,交管部门不允许其驶入公交专用道。朝阳区教委曾经考虑过以公车采购的形式购买某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经过测算,大约需要400辆。但是,当初开通校车的目的是为了缓解重点地区的交通压力,一旦这些校车真的上路,恐怕只有添堵的份儿,违背了初衷,更何况停车也会是一个大难题。关于车辆的另一个设想——利用闲置公交车当校车也因为“公交车作为校车不符合要求”而被公交部门拒绝。
最令教育部门委屈的是,无论坐校车的学生还是没坐校车的学生都表现出不满意。一部分坐校车的学生认为:校车不应该实行统一价,要按照乘车距离来核算费用,原因是:都交10元钱,离学校近的学生亏了。实际上,将每名学生乘坐校车的费用核定为10元钱,是按照每天乘坐一个来回的地铁、公交车计算的,也就是“2元+2元+0.4元+0.4元”,约等于5元;本着“市场运作、成本核算、政府补贴部分”的原则,最终定为“高于公共交通、低于市场费用”的10元。一些不坐校车的学生则提出:自己没有享受到政府对校车的补贴,是一种不公平。(记者 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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