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期间严查酒驾 司机不应存侥幸心理(2)
隔夜隔晌酒,睡一觉没用
【案例回放】
“醉驾入刑”不久,省城一名营运车司机便落入法网。2011年5月4日早上7点多,孙某拉着十几位乘客从梁山到济南。在车辆行至济南经十西路时,他遇到了正在例行检查的槐荫交警大队民警,随后被确认其呼吸数值已经达到了酒后驾驶的标准。
听说这个结果时,孙某还感到有些意外。因为在开车之前他没有喝酒,可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却不少,害他丢了饭碗的就是这场“隔夜酒”。
【交警提醒】
在以往上午的检查中,不少人被查后说自己头一天喝了酒,之后睡了一觉就以为没事了。有的驾驶人午间饮酒午睡认为就能驾车,结果晚间被交警查获,这是因为酒精代谢需要过程,酒精含量数值与酒后时间、体质、代谢有关,过量饮酒睡一觉再开车,或晚上喝多了第二天早上开车,仍可能处于酒驾或醉驾状态。
抱侥幸心理,钻检查空子
【案例回放】
2011年11月25日,在和平路上,历下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的司机。该男子在被查后表示:“总是怀着侥幸心态,这次也是。也在努力控制。但是今天弟弟家生孩子了,自己特别高兴,所以就喝了2瓶多啤酒。”
【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从根本上说是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而不是为了应付交警的检查,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建立整治酒后驾驶工作长效机制,酒驾整治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化,尤其是在逢年过节期间,坚持“天天查,夜夜查”的原则,希望有喝酒意向的车主不要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