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月18日电(赵书勇)“企业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今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表示,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应积极参与。
今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第九督查组组长甘绍宁率领由公安部、商务部、司法部、广电总局、林业局和知识产权局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对“昆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
据了解,此次督查是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旨在通过对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大问题和重点案件的督查,促进各地在专项行动的冲刺阶段抓紧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和氛围,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期间,督查组通过听取昆明市政府工作汇报、召开企业座谈会、实地抽查等形式,对昆明市及所属的安宁县落实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多方面的检查。
甘绍宁在今日的督查活动中表示,昆明市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成绩明显,但是在对大案、要案办理时应实施挂牌督办,行动要有完善健全的长效机制,应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融入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管理的过程中。
甘绍宁在听取企业的情况介绍后表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创新的主体,虽然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面很广,但是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他鼓励企业说:“要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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