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广西共扶持2.7万余名青年创业,发放小额贷款6.14亿元,扶持青年人数位列全国第一。
2010年4月,在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旺村,陈轲和同学合办的养兔场正式投入使用,是“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帮了他的忙。陈轲一直想扩建养兔场,苦于没有资金。2009年4月,融安县团委帮助陈轲参与“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向信用社申请小额贷款。当年7月,陈轲就拿到了3万元小额贷款,每年缴纳约3000元利息,政府给予900元/年的贴息。
针对创业青年贷款难的情况,2009年4月,共青团广西区委与广西银监局共同实施“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2010年,团区委与区内信贷金融机构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团银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内首创团银干部互相挂职的制度。由团、乡镇一级领导挂任当地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部门副职,县、乡镇一级的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兼任团委工作顾问。在此制度下,团组织既可向银行推荐持有好项目的创业青年,又可协助银行进行还款提示等工作。2010年,广西团银合作共为2.74万名青年发放小额贷款6.14亿元。
据了解,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2011年,广西对经过团委推荐的农村创业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发放为期2年、额度为3~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届时由政府财政全额贴息,不设贴息总额上限。
据介绍,持有广西农村户口,进行自主创业的农村青年,在劳动部门取得相关的项目可行性证明后,都可向当地团委提出申请,由团委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自主创业项目已启动,运转3个月以上,且具备良好信用记录的青年,更容易申请到小额贷款。
记者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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