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解读(2)

2011年01月20日 21: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有特殊困难,您可延期缴纳税款”

  “如您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告解读中指出。

  据介绍,纳税人如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您有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税务总局介绍,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纳税人有权拒收。

  据介绍,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您在缴纳税款后有权向我们索取完税凭证”

  “您在缴纳税款后有权向我们索取完税凭证,完税凭证是指我们征收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或代收税款时,向您开具的、证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书面凭证。”公告解读中指出。

  税务总局介绍,如果纳税人是直接缴纳税款,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完税凭证;如果纳税人是属于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人,纳税人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提供完税凭证。完税凭证可以通过税务机关、银行、委托代征单位、邮寄或自助打印等渠道取得。

  “您有按时、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我们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公告解读中指出。

  据介绍,纳税人可以采取直接上门申报的方式,即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经税务机关批准,采取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包括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采取其他申报方式。(完)

参与互动(0)
【编辑:赵婕】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