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领集团勇夺海外知识产权诉讼5连胜固然可喜,但其背后折射出的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所遭遇的知识产权壁垒,以及与此相关的恶意诉讼等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知识产权的海外维权,不能只依靠企业自己单打独斗,有关部门也更需给力。
企业在海外打知识产权官司,看上去是两个企业之间的事,实则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保护知识产权其实就是在保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经济安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竞争往往就体现在知识产权的竞争上,发达国家企业习惯于运用技术壁垒来保持竞争优势。
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中国企业选择“走出去”。我国在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位置,也必将从 “微笑曲线”底部的加工制造环节,逐步移向“微笑曲线”高端的、可体现知识产权的研发环节,更多企业在“走出去”时可能面临和通领集团相似的遭遇。
如果这些企业在海外遭受不公、知识产权遭受侵害而得不到有效保护,一方面,企业“走出去”的进程将被打断,海外市场难以开拓;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我国产业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我们不能把企业在海外遭遇的技术壁垒当做个案,不能让企业“倒在美国法院门口”的悲剧重演,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大力协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的海外维权,推进建立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的海外维权机制,增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力量和底气。
靳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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