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5日电(记者 王永志)国家统计局15日在此间发布1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CPI)报告。统计数据显示,1月份,CPI同比上涨4.9%。这也是国家统计局对CPI调查方案进行了例行调整,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调整的首次发布。
据悉,1月份,城市上涨4.8%,农村上涨5.2%;食品价格上涨10.3%,非食品价格上涨2.6%;消费品价格上涨5.0%,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8%,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14.4%、鲜蛋价格上涨2.3%。
在八大指标中,呈现六升二降局面。首先,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3%,是拉动CPI上涨的主力军。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5.1%,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0.9%,鲜蛋价格上涨20.2%,水产品价格上涨11.1%,鲜菜价格上涨2.0%,鲜果价格上涨34.8%。
此外,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8%。
而衣着类价格,以及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同比下降0.2%和0.1%。
国家统计局在说明中称,根椐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对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其他类别均有小幅的降低。
其权数调整对本月CPI数据的影响是:同比数据增加0.024个百分点,环比数据减少0.049个百分点。
此前,有部分经济界人士认为,1月份CPI同比上涨应在5%以上。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在回应COI数据低于市场预期时指出,某些媒体关于权数调整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的报道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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