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余份示范合同为明明白白消费“护航”
今年“3·15”前后,上海工商部门接连推出预付消费卡、家政服务等多个合同示范文本。在许多热点领域,示范合同已成为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在不久前公布的“上海2010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问题”中,预付性消费服务高居榜首。“近年来美容、美发、餐饮等行业纷纷发售预付消费卡,但由于发卡数量众多,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引发群体性投诉。”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说,2010年,上海消保委系统共受理预付性消费投诉3797件,占当年消费投诉总量的比重超过4%。
此次上海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率先对预付消费卡买卖行为作出规范。如明确消费者在购卡后可享受一定期限的价格保护;消费卡过期可以延期;经营者关闭、转让、搬迁门店时,应做好消费卡善后处理。按照这份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许多消费者“头疼”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与事后维权相比,事前防范更加重要,也更有效。这110多份合同示范文本都在网上公布,一方面政府部门大力推广使用,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方便地查询、下载。”上海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李通分析说,合同示范文本既吸收了行业中合理的交易惯例,又剔除了企业自制格式条款中不合理的因素。通过明确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减少了合同纠纷,让百姓明白消费、放心消费。(记者俞丽虹自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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