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途径均可行
转型升级是根本
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良好的愿望和漂亮口号无法实现。如何拿出实际行动,把职工工资翻番的愿景变成现实,才是问题的关键。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去年以来,各省都在年初承诺上调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西等多个省份先后兑现了承诺,调整幅度在10%以上。
对此,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韩兆洲教授认为,国际上最低工资标准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他曾就此做过相关调查:北京是17%,广州是23%,跟国际标准相差甚远。“最低工资保障线对工资的增长有托底的作用,应该适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我国,有不少于10%的人拿的是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提高整体工资水平,缩小贫富差距,这是推进集体工资上升的‘小步快跑’措施”。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据调查,目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广缓慢,已“协商”的企业也大多有名无实。如何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优势呢?
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谌新民教授认为,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除了劳动力市场总体水平之外,最终还要靠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来完成,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政府层面可以做的事就是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保障协商双方利益,促使社会利益最大化,然后帮助企业职工建立独立于资方的组织,提高集体议价能力,并在必要时提供及时有效的行政、司法救济。
核心之举转型升级
一个严峻的现实摆在企业的面前:我国工业制造业盈利水平不高,且过多依赖于低廉的劳动成本。两相叠加,使得劳动成本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产生制造业的“蝴蝶效应”,这种趋势已经在某些制造业发达的地区得到印证。此等情势之下,企业职工工资翻番无异于纸上谈兵。
谌新民提出:“工资上涨标准可因人而异,例如为符合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有针对性地提高技能人才、创新性人才的工资。”以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为例,通过提高高技能人才和创新性人才的工资以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竞争力弱的企业就会向内陆地区迁移或者加速转型升级,促进全国各省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企业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就会有更多的钱支付给劳动者。
日前,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一石激起千层浪!其后,“给谁涨、谁给涨、怎么涨”等话题,便在社会上吵成了一团。
“工资倍增”究竟是有关部门经过缜密调研后的千金一诺,还是安抚CPI高企下民众焦躁的又一张大饼呢?
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举世瞩目。但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结构性的失衡也客观存在: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收入增长偏低,低于GDP和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明显,基尼系数已达0.47,直逼社会容忍“红线”……经济改革走向纵深之际,收入分配改革便成为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必然选择。
“中国的GDP增速现在还在8%以上,人均GDP已经达到了4000美元,要实现全面小康,我们有责任、有能力让老百姓收入增长得更快一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已基本具备实现“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
密集表态要涨工资
记者查阅材料发现,对于收入分配改革和增加百姓工资收入问题,中央及各部委最近一年来表态非常密集。
去年4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的2010年重点改革任务中,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被置于突出位置。
去年5月26日,发改委等部门表示正在全国多个省份进行不间断的调研,以研究收入分配的规划。在此之前,全国各地也掀起了“加薪潮”,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在江苏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上海、山西、重庆、浙江等省市也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