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药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材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制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作为企业物料检测内控标准。
目前,国家药监局正在制定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
在此之前,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设定工作时限,凡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制定二氧化硫残留物检测内控标准,或不按内控标准对购进中药材或中药饮片进行检验的,其中药材或中药饮片不得用于生产投料。
通知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检查;同时,主动与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中药材养殖、种植及加工过程中出现的硫磺熏蒸以及其他影响药材质量的问题。
规模种植仍处萌芽期
规模化是业内提出的提高中药材质量的种植模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受到产业发展水平和中药材自身特质的制约,规模种植言之尚早。
目前,确有一些药厂在药材产区建立生产基地,但是据周洵了解,自建基地的成本非常高。对于大药厂来说,自建基地的药材只能满足不到10%的需求量。一些生产出口药品的企业为了实现部分品种的可追溯,有自建基地的现象,但是大规模自建基地所需成本是任何一家药企都无法承受的。“因此,针对我国中药材发展现状,明确的产业分工是十分必要的。”周洵对记者说。
也可以看到,一些中药材产区开始出现由农村科技合作社牵头,着力于发展当地优势品种,对种植、田间管理、种子、化肥进行统一管理,并在技术和市场上进行扶植,在销售方面拓宽渠道,保障中药材的销路,为药农减轻风险,或由企业投资,统购统销的模式。
这是规模化种植的一个试验方向,质量将比散种更有保障。但是,这种试验性的规模化也存在一定弊端。当药材价格相对稳定或下跌时,药农履约情况稳定。如果价格大幅上涨,药农毁约现象将屡有发生,药农种植积极性也将受挫,企业投资风险也将加大。
记者了解到,有些药材产区采取自制的形式进行种植,大户入股共同成立具有法人资质的组织。现阶段个地区中草药规模化种植的面积并不大,此类合作形式大多在1万~2万亩,目前仍处于尝试阶段,只有当农民对这种形式认可、从中获利,才能进一步推广。届时,中药材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也会有所提高。
本报记者焉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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