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情况。据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于2010年底由国务院印发,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按照新的开发理念,规划对主体功能区的内涵和划分做了阐述。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在发布会上指出,目前国土空间开发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如耕地减少过多过快、资源开发强度过大、环境问题凸显、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因此,必须统筹谋划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格局,形成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导向。
会否“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缩小的不是经济差距,而是公共服务差距、居民收入差距、基础设施差距
按照规划,优化开发区域指的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而相对的是,限制开发区域分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有人提出会不会造成“强者愈强,弱者逾弱”的局面,进一步拉大经济差距?
对此,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说,目前所确定的优化开发区域,像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这三大地区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0%左右。而所谓限制开发区域,也就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经济总量是很小的。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后,可能就GDP来衡量会拉大两个区域之间经济总量或者GDP总量的差距,但是我们要缩小的到底是什么差距?我们要缩小的恰恰主要是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基础设施之间的差距。”
杨伟民说,要缩小差距的话,须三管齐下:一是扩大分子,尽可能在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产业。二是减少分母,促进人口逐步地、自愿地、有序地转移到收入高、就业高、就业多的城市化地区。三是增加转移,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增加对这些地区健全公共服务、建设基础设施等的财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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