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开发区域如何发展?
限制开发不是限制所有的开发活动,也不是限制所有的发展
而对于划为限制开发区域的民众和政府来说,他们更担心的是,限制开发区域会否影响经济发展?他们还有动力坚持吗?
对此,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李守信表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里明确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里面的“开发”两个字,不是一般意义的概念,它是一种特指,是在一定区域进行的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活动。
“我们这里提出的限制开发,实际上‘限制’两个字就是限制在一定区域进行这种大规模、高强度的城镇化、工业化的活动。我们这里说的限制开发并不是限制所有的开发活动,也并不是限制所有的发展。”李守信表示,限制开发区里明确的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这一类区域是全国生态系统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为全国提供生态安全的保障。它的主体功能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当中就是要提供生态产品,提供生态安全的保障。这些区域一般来讲,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或者是生态功能非常重要,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也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条件,实际上也不宜进行这一类的开发活动,以便为全国提供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供给的能力。所以把这一类区域划定为限制开发区域,是为了全国的可持续发展。
李守信还表示,限制开发区域并不是意味着限制所有的开发活动,实际上在一些生态功能区内也允许适度的开发能源、矿产资源的活动,但是必须进行生态环境的评估。需要强调的是对于资源承载能力弱的矿区,要在区域外进行矿产资源的加工利用。
差别化政策如何落实?
“9+1”的政策体系可以保障规划的差别化政策的实施
杨伟民介绍,此次主体功能区规划当中确定了“9+1”的政策体系。“9”是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农业政策、人口政策、民族政策、环境政策、应对气候变化政策。“1”是绩效评价考核。
杨伟民说,“9+1”的政策体系重点是放在提出政策未来改革的方向,但是需要在下一步会同有关部门一项一项、一个政策一个政策地落实,变成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已经有一些政策开始实施,比如财政政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的政策从前年财政就开始做了。
“大家经常说我们国家地域广大,但是各项政策应该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有差别化。现在我们的产业政策是按照鼓励、允许、限制、禁止的目录,在全国是同一个,未来是按主体功能区来实行,在限制开发区域当中就不一定是鼓励的项目。这样就体现了每一类不同的主体功能区、每一个主体功能区都会有相应不同的产业政策的指导”,杨伟民说。
南方日报记者 谢梦 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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