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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硫磺熏蒸现象有待规范(2)

2011年06月17日 08:3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专家建议明确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

  为整治市场上中药材二氧化硫熏蒸严重现象,杭州自2009年5月开始进行中药材无硫化治理工作。两年来,杭州共检查涉药单位2000余家,市场上中药材的质量明显改善,硫磺熏蒸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相关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宜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出台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陈魁说,经过两年的抽样研究、摸索并借鉴国外标准,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中药行业提出了二氧化硫残留量控制在60ppm (m g/kg)以下的倡议。

  陈魁说,按照世卫组织相关规定,成年人以50公斤的体重计,二氧化硫日摄入量不超过35m g应该是安全的。我们建议的中药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低于60ppm(m g/kg),这样一剂中药的总量不会超过0.5kg,日摄入量充其量也不会超过30m g。所以中药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低于60ppm (m g/kg)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限度。

  二是借助生产企业的力量推动上中游种植环节实施无硫化项目的积极性。目前,杭州通过进行产地加工技术推广,逐步引导产地加工环节剔除硫磺熏制加工的方法。如浙江中医药大学饮片厂分别在磐安、乐清建立了浙贝母、山药的种植基地,保证了这些品种的无硫化要求。

  与此同时,杭州一些大型中药企业也通过淘汰硫磺熏蒸中药材形成终端“倒逼”机制。杭州华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利用硫化项目检测,2009年退货52批,2010年退货40批。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改变“以貌取药”的消费习惯。陈魁说,现在不仅消费者,甚至一些中医都认为外形好的中药材好。这方面宜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理念。同时,因为不使用硫磺熏蒸的中药材保质期短,应该给予药农、中间商一定补贴。

  宋旭峰同时表示,对药材硫熏这一加工方法不能一味否定,而要通过深入研究硫熏对中药材内在质量的影响,找出其有效成分变化的机理,扬长避短,使这一传统方法得以科学的更新和发展。

  记者 方列 商意盈 杭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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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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