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半小时》。今天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关于2010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份报告中国家审计署第一次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负债总额达到107174.91亿元。如何解读这个数据?我们记者对国家审计署科研所副所长崔振龙进行了专访。
崔振龙 国家审计署科研所副所长
崔振龙:今年的审计报告,我想他有一些新的特征。这个特征主要体现在它的宏观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增强了。今年的审计报告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说时效性。它所反映的内容都非常和我们的时代主题相结合。都是最现实的问题,我们比方说,地方政府性债务。我们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我们究竟筹集了多大规模的债务,我们的债务是不是面临风险,我们债务管理中还有什么样的不足,需要有一个全面的把握,那么针对这样一个的背景,在国务院的决策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样一个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一个全面性审计工作……
记者: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吗?
这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在我的经验中,是第一次这么大规模的审计。
崔振龙,国家审计署科研所副所长,从事审计工作20余年。他告诉我们,为了彻底摸清家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4万余人历时3个多月,以“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为原则,对全国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8万多个政府部门、机构和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大规模的审计。
记者:那您的结论是什么?
崔振龙:就这次审计的结论来看,把整个地方政府性债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就是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这应该说是实实在在的政府债务。第二类就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第三类就是政府既没有担保,也不负有直接偿还责任,但是也许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政府进行救助的其他债务。那么这样三类债务下来以后,总的金额是107000亿,这样一个规模。但是第一类债务,也就是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是6.7万亿。
解说:
此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109.51亿元,占62.62%,担保责任的23368.74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695.66亿元,占15.58%。
崔振龙:那么这样一个数据,我想这是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始终说不清楚的一个数据,这次审计署把它说清楚了。
记者:这个数字是大是小?
崔振龙: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指标来进行衡量,这个通行的指标一般来说是用债务率,也就是说我所负债的余额和政府可支派财力它的比较来进行计算。那么我们现在这个6.7万亿的债务计算出来的债务率是52.25%,,,52.25是高还是低呢,我们认为它不高,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一般来说,国际通行的标准,只要是低于100%,那它就是可控的
记者:这个数字可靠吗?
崔振龙:我们这个187万笔,每一笔都有据可查,这是一个可靠的数字。
记者:但是为什么之前引起了那么多的怀疑呢?
崔振龙:引起怀疑,这次审计也体现出来。说我们地方政府负债由来已久,不是这一年两年形成的。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举借、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是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筹措资金的一种形式。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方政府为弥补财力不足,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举借债务,形成了事实上的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表明,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最早发生在1979年,有8个县区举借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此后,各地开始陆续举债,到1996年全国所有省级政府、90.05%的市级政府和86.54%的县级政府都举借了债务。目前,全国只有54个县级政府没有举借政府性债务。审计认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形成有其历史的、客观的原因,债务资金的使用在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在审计中也发现,个别地方举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的债务中,有1319.80亿元至2010年底尚未支出,当年财政资金为此已经支付利息67.74亿元。
崔振龙:这就是管理。那么管理还体现在,作为一个市长一个县长,对本市借了多少钱自己心理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