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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

2011年07月08日 08:1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大规模的债务对银行业也是个考验。在10.7万亿元的债务中,从银行贷款占了约80%。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此次地方债务的或有坏账率可能远远超过以往银行不良贷款的规模,考虑到银行不良贷款主要由银行间接融资,因此,中国银行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所受的负面冲击远远没有过去。

  多举措化解风险

  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已成为中央政府整改上年度审计问题的首项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按照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同时要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对于如何解除地方债务隐患,贾康认为,现在的关键是如何将地方融资中的“潜规则”变成“明规则”。应该把地方融资引到一个阳光融资的概念上来,所以要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他建议,今后需要推动地方阳光融资制度的形成。审计部门提出的建议已经包含了这方面的内容,包括怎么样考虑地方公债制度建设以及法规的修改。以后还可以考虑地方根据项目情况发行与之对应的市政债,这样使地方政府举债有透明度、有公众监督,也有其他监督机制的综合作用。

  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与偿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首先地方政府要建立整体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框架,对不同类别的政府性债务进行分类、监控、具体分析,还要理顺和界定清楚投融资平台和政府的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马光远认为,中国地方债务风险的最终化解,一方面在制度上要尽快解决分税制的体制问题,另一方面,在偿债的来源上,要尽快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恰恰说明地方经济本身缺乏造血功能,实体产业和中小企业等无法为地方财政提供收入来源,地方只能依赖卖地生存,而这显然是一个恶性循环。

  本报记者 罗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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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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