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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勾兑”老陈醋 石家庄超市亦有销售

2011年08月08日 11:01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山西“勾兑”老陈醋石家庄超市亦有销售
■这种“100%酿造食醋”涉嫌虚假宣传。 记者路其强/摄
■市场上的食用醋不下20种。 记者路其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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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有关山西老陈醋95%以上为“勾兑醋”的消息,在省会引起了巨大反响。昨日,记者在走访省会食用醋市场时发现,石家庄市场上销售的食用醋,大部分也是“勾兑醋”。工商机关认为,企业在“勾兑醋”外包装上标注“酿造食醋”的行为,涉嫌欺诈。

  山西老陈醋

  95%都是“勾兑醋”

  日前,山西醋产业协会副会长王建忠在接受媒体曝出:市面上的山西老陈醋,95%都是“勾兑醋”。只要配料表里有“苯甲酸钠”,就可以断定不是老陈醋。昨天,记者到省会一家大型超市查看了9种“山西老陈醋”后发现,来福、水塔、东湖、紫林、清泉湖、灯山井、笑星等8个品牌食用醋的配料表中都有苯甲酸钠,只有“中华老字号”的“宁化府山西老陈醋”没有苯甲酸钠。此外,产地非山西的几种陈醋,以及没有标明“老陈醋”字样的米醋、凉拌醋、白醋等也都含有苯甲酸钠。

  冒充“酿造食醋”

  涉嫌欺诈

  正常酿造的食醋一般是以粮食为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酿造而成。而按照国家配制食醋标准,配制食醋中酿造食醋的比例不得小于50%,但消费者显然无法从醋外包装上的配料表中,看出酿造食醋到底占多大比例。但市场上销售的食用醋,外包装上几乎都写有“酿造食醋”的字样。河北省工商局经检总队一位负责人说,从食用醋的市场情况来看,现在市场上销售的醋,准确来说应该叫“配制食醋”,标明“酿造食醋”,显然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100%酿造食醋”的说法,则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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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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