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00
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近年应运而生,但各地对其监管却大多处于空白。今天上午,合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施行监管的两部暂行办法(下简称两办法),此举标志着合肥市在国内率先对非银行类金融组织套上了规范发展的“笼头”。
出台背景
金融发展伴生民间借贷乱象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各类担保公司也蓬勃发展起来。这些非银行类金融组织在为地方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因为缺乏制度的约束和行政监管,伴生出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正规银行信贷资金收紧,资金价格上涨,各种民间借贷行为一时甚嚣尘上,在一定程度上为合肥市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埋下了不稳定因素,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由于监管疏漏导致的金融及经济案件和事故,“大量资金游走在银行体系之外,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发放和变相发放贷款、吸收和变相吸收存款、委托发放贷款等不良金融行为。”
正鉴于此,为进一步规范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合肥市政府决定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监管办法,重点强化对上述非银类金融组织的监管,落实法律责任,在震慑不法分子的同时,达到科学引导民间资本合理合法流动的目的。为此,合肥市法制办牵头,市金融、工商、公安等7部门联手起草了该两“办法”,在经过多轮商讨研究后,于今日正式对外发布。
行业简况
合肥省内 最早试点小贷
合肥市金融办主任李平在上午的发布会上介绍,合肥市是从2008年开始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且是安徽省内最早开展此项试点的城市之一。到目前为止,合肥市金融办已受理小额贷款公司申报112家,其中已向安徽省金融办申报的有90家,已获批开业的则有64家,已获批筹建待上报开业的有16家。并且,到今年6月底,合肥市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已达45.83亿元,上半年累计发放的贷款则已达到55.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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