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国务院发布物流业发展意见:助物流业税收减负

2011年08月22日 10:03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务院发布物流业发展意见:助物流业税收减负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为治物流“顽症”,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促进物流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解决营业税税率不统一和重复纳税问题等。

  “从宏观的体制改革到具体的发展举措,《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全面。尽管按照以往惯例,可能在执行力度上会打折扣,但中国振兴物流业前景依然被看好。”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梁焕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清理成本“路障”

  早在2009年,国务院通过《物流业振兴规划》之后,物流业就被划为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一。但一直以来,中国物流业所呈现出的问题与政策的重视程度都有着落差。据了解,中国大部分物流企业的年均内部收益率(IRR)仅为8.3%,然而美国综合服务的物流企业IRR达到14.8%。

  梁焕磊还指出,“在物流成本上,从广州到北京的运输距离,中国堪比美国的两倍。”这些数据在说明问题的同时,也体现出中国物流业仍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而无关物流业本身,中国境内路桥费成本过高成为行业发展中首当其冲的“路障”。为直接降低物流业成本,此次《意见》表示,要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除减少运输环节成本外,中国物流业基础设施不足也迫切需要整改。”梁焕磊指出,中国不仅要提高运输工具的效率及装卸搬运的机械化水平,还要做到完善信息技术水平,以此推进电子物流业发展。

  据记者了解,物流业成本阻碍还包括税收的不统一以及仓储用地的限制,这主要因为现行的营业税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前者的营业税税率为3%,而服务中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有分析人士指出,“运输和服务的收入在整体化的实际经营中很难被区分开来。”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