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福利费
根据我国的个税法,福利费属于免纳个税的范畴,那么究竟哪些费用属于免税的福利费呢?
根据个税法实施条例,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在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此外,相关规定还指出,超过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提留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延伸阅读
全国6000万人不再缴个税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今日正式实施,根据财政部此前的介绍,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相关专家表示,对纳税人而言,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普遍的降税,税率结构等的调整意味着部分的降税,新个税法实施能起到有效降低税负的目的,而受益群体除了较低收入群体外,还包括中等收入群体。
“目前,我国月工资收入在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整个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新个税法实施后,无疑意味着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比以前降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
月薪低于3500元不涉及个税
修改后的个税法将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薪金所得在3500元以下的群体将不涉及个税。
此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缩减为7级,并将其中第1级税率由5%降到了3%。
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此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表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表进行了修改,以支持这类纳税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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