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对专利法进行全面修订的《美国发明法案》,寄望于借助此法案的实施更快地把发明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减少围绕专利权的法律纠纷,增加就业岗位,重塑创造力这个美国经济引擎。
为天才之火再添利益之油
奥巴马签署美国专利法案
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曾这样形容专利制度的作用:“专利给天才之火添加了利益之油。”获取一纸专利证书,可能会使某项专利的发明人从籍籍无名到世人皆知;打赢或输掉一场专利官司,可能关系到一个企业是发展壮大还是破产停业甚至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多次燃起了专利大战的烽火,苹果、谷歌、三星、摩托罗拉等世界知名公司都曾牵扯其中。专利权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专利法也成为各国政府近年来关注的重点。
9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参观完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德里亚市著名学府——托马斯—爱迪生科技学校后,签署了对专利法进行全面修订的《美国发明法案》。奥巴马本人把这一举措称之为美国“半个多世纪来最主要的专利制度改革”,寄望于这部法案的实施能够帮助美国企业和企业家更快地把发明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简化专利申请程序,减少围绕专利权的法律纠纷,为持续低迷的美国就业市场带来一线曙光。
奥巴马在签署仪式上说:“我非常高兴能够签署《美国发明法案》。这项众望所归的改革能够加快专利申请程序,使得发明者和企业家以最快的速度将一项新发明转化为商业成果。”
此前的9月8日,美国参议院民主、共和两党少见地协同合作,以89票赞成、9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美国发明法案》。此前的6月23日,众议院曾以304票对117票肯定了这种对美国专利法的全面修订。
拖沓成果转化诉讼此起彼伏
历59载专利改革势在必行
自1790年美国颁发第一项专利后,其专利法一直在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中。美国上一次对专利法进行重大修改发生在1952年,当时的修改奠定了美国现代专利法的基本构架:在成文法中第一次规定了授予发明专利权的要求不仅仅是新颖性、实用性,还包括非显而易见性;放宽了对共同发明人实施发明的形式要求,对于两个以上发明人完成的发明,当无法找到某个发明人或某个发明人拒绝实施该专利(即使通过合同来限制)时,受让人可以实施发明……然而,59年的时光匆匆而过,世事变化,美国的专利法也面临着需要因应当今社会现状进行改革。
目前,美国专利商标局资源缺乏,每年受理的专利申请却多达数十万份,待审的专利申请堆积如山,审批人员对此已经应接不暇,根本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处理每项专利申请,这导致专利商标局处理一件专利申请通常耗时3年。
当今时代科学技术发展何其迅速,对于“保鲜期”为20年(美国专利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的专利来说,申请的审批时间拖得越长,就意味着其价值贬值的可能性越高。目前,在浩如烟海的美国专利申请中,绝大部分专利最终都不会转化成商品,或者需要耗费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才能投入市场创造出其应该体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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