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可依
频繁爆出的预付卡危机显示,消费者一再遭遇预付费欺诈,与相关监管严重缺位不无关系。一方面是此类侵权案件连续发生,甚至形成反面教材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相关的处罚法规和措施处于空白,至今尚未有任何当事企业或个人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其经济损失和信用损失也十分有限,侵权案件往往不了了之。
从目前情况看,针对商业预付卡的规范目前只局限于国家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文件。今年5月,商务部转发了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类监管,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成为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有效途径。《通知》强调,加强预付资金管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8月15日,商务部再发通知,强化商业预付卡管理,强调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加快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对本地区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和较大规模的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在同一连锁品牌下跨法人发卡的企业,要列入重点发卡企业目录进行管理,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商务部表示,拟出台《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管理职责、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制定《单用途预付卡发行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单用途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数据统计、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管理。
商务部还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今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大型商场和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等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发卡企业对实名登记制度、限额发行制度和非现金购卡制度的落实情况。
业内专家呼吁,作为新型消费方式,预付费消费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作用十分显著。但眼下,我国企业整体诚信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漠,商业道德缺失,信用环境不佳,再加上相关制度建设和监管滞后,给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扰乱了市场秩序。当务之急是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自律规范,杜绝类似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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