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出台一系列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之后,金融机构将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将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
因此长期来看,银行体系将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渠道。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及金融脱媒的加剧,加之银行日益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大力发展零售业务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因此,应当高度重视商业银行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主体和小微企业资金供给的主渠道,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模式、推进商业银行业务战略转型。
呼吁差异化监管细则
此次国务院出台金融支持政策措施首次将差异化监管单独提出,业内人士普遍看好,并认为金融体系应该多层次发展,适用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应该有差异化的监管办法,不能一刀切。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小金融机构,不能用大银行的监管办法,这次国务院会议提到这点,意味着这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有关部门可能会在监管制度上作出一些调整。
商务部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扶贫处处长、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认为,金融市场是多层次的,针对不同的市场,应该有不同的金融机构来提供服务,大银行主要满足大企业需要,中小银行满足中小企业,社区银行满足个人、微型企业和农村地区的农户。“微型贷款的额度比较小和分散,是个人贷款,这要求有一个能够深入社区、深入贷款人家庭的零售队伍,而大银行往往是做大贷款、批发贷款,他们一般没有这样的技术和能力,需要小银行、能在社区开展工作的银行,或是合作制的金融机构来完善金融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支持政策中只粗略提到“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放宽机构准入限制,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和专营机构网点”,虽然提出要增设网点,但并没有提及对于小微型企业的具体金融支持。
据记者了解,小微型企业贷款还有一个难题,就是申请审批手续繁琐,小额度贷款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申请下来,这样就有可能影响到小微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差异化监管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在不同企业的申请审批程序上的差异化。
白澄宇强调,提出差异化监管是比较有价值的,但这还必须由银监会最后通过监管制度、变成银监会正式出台的监管办法来落实,这样才有实际的约束力和政策效力。(记者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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